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原则
1.从学科建设的全局出发,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优化以及团队建设、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通过增补使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与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发展的目标适应;
3.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增补基本条件
参考《安徽财经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安徽财经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任职条件。
三、增补程序
1.申请人通过学科组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申请增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学科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教授委员会逐一审查材料并予以初审;
4.研究生处审查个人申请材料和教授委员会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硕士生导师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3年11月22日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的教授委员会审核;于2013年11月27日之前将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的导师申报简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简况表出现的顺序装订)和汇总表一并报至校研究生处学位学科建设办公室。
2、有关材料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中下载。咨询电话:3169052
安徽财经大学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