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关于2011届研究生派遣离校的通知

时间:2011-03-16浏览:171

关于201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春季毕业研究生派遣离校工作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我校285名春季毕业研究生将于2011326日派遣离校。为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地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遣方案的制定与核对

1、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按照协议派遣,未签订就业协议或就业协议手续不齐全的,均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于314日前将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方案下发到学院,各位毕业研究生须认真核对自己的就业派遣方案,并在316日前由学院将方案核对表交回。

、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318日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到省教育厅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毕业鉴定

毕业生离校前需进行毕业鉴定,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此表一式两份,请各学院(部、所)组织毕业研究生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填好后按照专业、学号排序,统一交到校学生处档案室。

四、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

毕业研究生到所在学院领取《离校清单》,按照清单要求在325日前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办清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将《离校清单》交到所在学院,以此作为领取就业《报到证》的依据。331日后,后勤集团将对毕业研究生宿舍进行清理、维修。

五、毕业生档案的整理与邮寄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抓紧做好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申请材料、省(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成绩表、组织发展等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毕业研究生档案在4月中旬由校学生处档案室整理后寄出,请毕业生根据派遣的就业报到证去向及时查询个人档案(校学生处档案查询电话3173100)201139153630134.doc201139153630134.doc,党员材料随学生档案统一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总支派专人集中到校组织部开具。

六、毕业生户口迁移

入学时户籍关系迁到学校的毕业研究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东校户籍科(1号行政楼一楼)、西校户籍科(1号行政楼一楼)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毕业生改派

若毕业生在派遣后再签订就业协议,则需自己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地点: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合肥市宣城路103号))改派表格可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事指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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