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党员入党后进行再教育再培训的有关精神,强化预备党员的党员意识,指导他们重温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了解预备期的有关知识,进一步明确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标准,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校党校决定举办我校第十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学期待转正的学生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纪律及要求:
1.每次上课前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得找他人或替他人代签。凡发现代签情况,代签者和被代签者均取消学员资格。
2.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擅自早退或旷课者取消学员资格。确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事先由本人写好请假条,由辅导员签字,经所在学院分党委(直属支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病假连同病历、事假连同相关证明)报经校党校办公室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结业:(1)无故旷课、早退;(2)迟到或请假达二次以上(含二次);(3)考试不合格。
4.请自备参考书目和辅导资料:《中国共产党章程》、《新编预备党员培训教材》、预备党员须知(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5.上课应认真听讲、记笔记,课后认真自学指定学习书目和辅导资料中的相关内容。课程结束后,所有学员需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一篇(字数在1500字左右),由各学院分党委(直属支部)收齐后统一上交校党校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及其他情况说明:
1.为便于归档,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要统一用excel表格纵向填写打印,加盖分党委(直属支部)公章,并标注出培训班学生负责人姓名后,于3月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acmap@163.com。
2.各分党委(直属支部)要及时召集学员开会,提出学习要求,确保按时认真参加培训。
3.培训结束后进行书面考试,结业成绩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校党委党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