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为确保2016年度本科教学评估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真实、按时、按质的完成,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请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关于各学院(部)向教务处提供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通知》(校教字〔2016〕47号)向我处提供材料的同时,填写《2016年本科教学评估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承诺书》(见附件),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10月12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附件.docx
教 务 处
2016年9月30日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为确保2016年度本科教学评估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真实、按时、按质的完成,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请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关于各学院(部)向教务处提供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通知》(校教字〔2016〕47号)向我处提供材料的同时,填写《2016年本科教学评估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承诺书》(见附件),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10月12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附件.docx
教 务 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