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类)第一次第一批次分流申请
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学生本人申请,经系统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将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类)第一次第一批次分流的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0日-16日
公示联系科室:教务处学籍科
公示联系电话:0552-3171096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举报。
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类)第一次第一批次分流初审合格名单.pdf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