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4-26浏览:312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文件

    

校教字〔201724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监控本科教学运行情况,全面落实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学行为,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九周、十周、十一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24日—512日(第九周—第十一周)。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无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2.人才培养等相关文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相关文件的贯彻与落实、以及各院(部)普通本科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3.前半学期教学工作状态及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有关教学管理,特别是教学进度安排执行和教学日历记载情况;课堂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有无出现教学事故等情况;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室运行情况登记本、实验报告及实验课表执行、教研活动开展、教学开放周实施等情况。

4.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5.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类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于建设进展迟缓、建设措施不力的项目,各学院要约谈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

6.期初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7.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及教学督导。邀请专家进行主干课程培训、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教学、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教学竞赛、考试改革等)等情况;学院领导教学督查情况,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应随堂听课不少于3节。

8.2016级期中考试与素质拓展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分析。

9.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安排、毕业及学位申请情况。

10.本学期开学补考试卷批改检查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自评自查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自评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各学院(部)应当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院(部)应在全面总结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认真填写《主干课程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实验室工作期中检查情况表》(附件2),于517日前将书面总结、附件1纸质版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档发送至313532119@qq.com,附件2纸质版送至实验实训中心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fzdu321@163.com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组抽查。学校对各学院(部)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安排检查组对各学院(部)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课程培训汇总表.xls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实验室工作期中检查情况表.doc    

                                              

    

          教务处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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