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警示结果的决定

时间:2017-04-05浏览:88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决定对程旭等94名学生执行下述学业警示(学生名单见附件1)。请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累计次数达到两次A级警示及以上的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到学校,由教务处处长、学生所在学院分党委书记、分管教学院长和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警示谈话,同时由辅导员(班主任)对谈话内容做记录,参加谈话的人员与学生本人及家长均要签名。谈话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教务处,一份由学院存档。

二、对于本次达到A级(包括累计达到3B)警示的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必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到学校,由学生所在学院分党委书记、分管教学院长和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警示谈话,同时由辅导员(班主任)对谈话内容做记录,参加谈话的人员与学生本人及家长均要签名。谈话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送教务处备案,一份留学院存档。

三、对受到警示的学生,由学院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辅导员(班主任)负责送达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通知书上需有学生本人签名,通知家长情况要有记录,学院需保存好相关资料。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在一学期内必须主动向学院分党委书记、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及家长汇报学习情况共计5次,完成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并签名。

 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受学业警示学生的教育管理,经常督促学生认真学习,争取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1.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示学生名单.xls

         2.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学业警示谈话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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