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亚星yaxing国际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班表彰办法(试行)
(2017年6月9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和先进毕业班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学院毕业班考研、出国和就业工作,营造学院比学赶超的良好院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表彰范围
学院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班级。
二、表彰类型
表彰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类。个人奖设突出贡献奖;集体奖设考研(出国)示范奖和就业工作推进奖。
三、表彰形式和条件
(一)突出贡献奖
突出贡献奖由毕业生个人申报,学院党委审核认定;表彰名额不限,学院颁发证书,每人奖励200元。满足下列7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但个人不重复表彰。申报时,均需提供个人事迹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或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且具有突破性;
2.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奖励,或在学校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得2次以上冠军;
3.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其他类比赛并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
4.个人先进事迹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并产生积极社会反响;
5.在校期间获得5次以上“校三好学生标兵”;
6.在2016年校定核心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7.为学院发展作出其他突出贡献。
(二)集体奖
集体奖由学院党委根据相关统计数据直接审核认定,颁发奖状,给予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每人500元奖励。
1.考研(出国)示范奖。表彰对象为考研(出国)率在全院排名前5位的班级。
2.就业工作推进将。表彰对象为截止到表彰大会前就业率(计算基数为: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义务兵、自主创业)在全院排名前10位的班级。
四、奖金来源
1.突出贡献奖奖金从学生经费中列支。
2.集体奖奖金暂从学校奖励学院考研就业经费中列支。余额部分根据最终结果再行分配。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解释权归菲律宾亚星yaxing国际党委。
中共菲律宾亚星yaxing国际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