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财经大学创业学院第二期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招生的通知

时间:2017-12-02浏览:387

各单位: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将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在总结我校创业学院前期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现决定招收创业学院第二期“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学员。

一、招生对象与招生规模

安徽财经大学在籍的大二或者大三年级本科生,或本校本科毕业生且参加工作3年内自愿返校学习者,均可报名,本期招生规模控制在30人左右。

二、报名条件

1、在籍在校的本科生学业成绩合格,先修课程无补考现象,拥有创业意愿,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者,或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者;

2)正在从事创业者;

3)家庭直系亲属成员正在从事创业活动者。

2、本校本科毕业生自愿返校学习者,要求已经正式创业或者合伙创业。

三、报名办法

下载“安徽财经大学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申请表”,填写后交至学院相关部门。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对申请人的面试,择优录取。

四、学习与结业

(一)创业学院实验班学制为1-2年,自入学后,按自然班编制配备班主任,采取“一对一”配备创业辅导教师。

(二)进入创业学院实验班学习,完成规定教学计划,可以替代三年级课程中非必修课(除创新创业必修课),累计不超过20个学分。

(三)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者假期授课,以专题教学、专家报告、项目辅导、视频资源、实地调研、集体研讨为主要教学形式。授课教师除聘用具有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证书的校内教师外,特别聘请一批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或成功创业者为创业学院创业辅导老师。

(四)学员制定的项目论证方案经专家评估后,可以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其以上相关创新创业大赛。在校生优先安排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视同完成毕业实习环节。

(五)完成创业学院实验班培养方案的规定学分以后,在校生可以申请四年级继续保留创业学院学员身份,所完成的商业计划书经答辩后,可以替代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全部学分。

(六)在创业学院实验班学习期间,安排教师全程指导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成绩表现优秀者,可按学校相关规定,以获奖成果替代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全部学分。

修读完20个学分的创业学院实验班学员,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财经大学创业学院结业证书。

五、相关说明

(一)创业学院录取的在籍学生,不调整学员的原学院和专业,在原专业完成培养方案修读的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二)不收取任何学杂费。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在校生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名、已在社会创业的本校毕业生直接报名。电子版发送至:aufejwc_2017@163.com,纸质版交至教务处综合科,联系人:李亚州 ,电话:0552-3176758

  


  

  

         安徽财经大学创业学院

                                        2017年121日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班”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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