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校教字【2018】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2019-2学期期初本科学生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工作(线上操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替代的适用范围
1.由于培养方案调整,原课程停开而导致无法修读的课程;
2.由于转专业,已修读的与新专业课程属性相关的课程;
3.由于申请提前毕业需要修读的或需要重修的相关课程;
4.通识教育平台、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平台、个性化学习平台中的相关选修课程,以及网络课程。
二、课程替代申请及审批时间(线上申请与办理)
1.学生申请: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5日
2.学院审批: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8日
3.教务处复核: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9日
4.替代结果录入成绩数据库:2019年3月10日—2019年3月10日
三、课程替代要求
1.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内容、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方可申请课程替代(课程属性相同或相近);
2.替代课程规格不得低于原课程规格(包括:低学分课程不得替代高学分课程、选修课程不得替代必修课程、考查课程不得替代考试课程);
3.已修课程原则上不得通过课程替代的方式申请重修;
4.基础课平台、专业课平台课程原则上不能替代;
5.必须满足通识教育平台、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平台、个性化学习平台中最低修读学分要求;
四、课程替代申请及审批办理流程(线上操作)
(一)学生教务系统内(网页端)申请课程替代操作流程:
1.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学生端),进入后点击页面左边“个人管理”栏,选择“课程替代申请”(如下图1所示),并点击“增加新的申请”进入(如下图2所示)。
2.进入“增加新的申请”页面后,首先选择可“替代类型”(系统默认“一对一替代”,如下图1所示),其次输入并选中已修读通过的课程(如下图2所示),再次在方案计划课程列表中选中应修课程(如下图3所示),最后点击“建立替代关系”按钮(如下图4所示)。
3.点击“建立替代关系”按钮时,系统会自动弹出一个“申请原因”对话框,请各位同学如实填写并点击“确定”按钮。
4.审核无误后,请点击“我已完成,提交审批”,并予以“确定”,才可完成课程替代申请环节.
(二)学院教务系统内(网页端)审批操作流程:
1.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登陆教师个人系统,负责审核所在学院学生的课程替代申请。进入系统后,点击左边“审批管理”,选择点击“课程替代审批”(如下图1所示);选择“待审批”栏目,系统自动生成需审批的课程替代(如下图2所示);点击操作正下方的标识(如下图3所示)。
2.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根据《安徽财经大学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校教字【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生申请实际情况,逐一审批课程替代。审批结果可选择批准或不批准,并录入审批意见(如图所示)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提示“审批成功”即可。
(三)教务处教务系统内(网页端)审批操作流程(略)
(四)替代结果录入成绩数据库操作流程(略)
五、特殊情况
由于校际交流、创业、入伍等特殊原因引起的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问题,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认定,具体流程按以前模式线下办理。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节选).docx
教务处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