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办法》和《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规范教师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一、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以下统称教师)。外聘教师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主要有学生测评(以2019年度学生评教为准,分
值30%)、同行评价(分值30%)、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督导评教(分值20%)、学院(部)教授委员会随机抽查教案(分值10%)、学院(部)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分值10%)等。
三、考核结果。各学院(部)对照考核内容决定考核结果,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
四、考核流程。各学院(部)认真确定学生评教、同行评价、教授委员会督导评教、教授委员会随机抽查教案、学院(部)教学管理部门评价五项分值,严格排序。于2020年3月16日前将“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和“安徽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附件2)送交教务处(纸质版均需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并将“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学院(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师德低下或者本年度发生三级教学事故2次或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1次者,实行一票否决;对期中教学检查反映问题较多、学生评教得分不高、无故调课的教师不得评优。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2.安徽财经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
3.安徽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