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完善2018、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做好2019-2020-2学期授课任务的安排工作,现对申请开设新课程做出如下要求:
1.开设新课程范围
2018级、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各平台课程
2.开设新课程条件
(1)本科培养方案专业指导性教学安排表中未设置的课程,或
课程内容、大纲与原有已开出的课程内容有50%以上不同的课程;
(2课程名称变更或课程内容仅为原来一门课程或几门课程的简单修改、补充、分解的,不能视为开新课。
请各学院(部)于12月20日之前,将确认后的《开设新课程申请表》(附件1)并附新课程教学大纲、开设新课程汇总表(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lk2017@163.com。
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